質檢總局打假拉電商入伙能否事半功倍?

2024-04-29    分類: 網站建設

據新華網消息,12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執(zhí)法督查司在北京與京東、阿里巴巴、蘇寧及一號店四家電商平臺簽訂了合作協議。質檢總局組織了這幾家簽約的電商開發(fā)了“‘產品質量承諾’企業(yè)執(zhí)法檢查結果公開查詢平臺”,預計于明年3月15日左右正式上線,可為全國消費者提供查詢服務。同時,電商平臺也會設置消費者查詢入口。

這意味著明年“3.15”前后,消費者就可以通過質檢總局和電商平臺在網絡上設置的渠道來查詢商品的真假了,對于消費者來說是個極好的消息。而對于電商行業(yè)來說,這一政策也能使困擾其多年的假貨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

“打假”這個話題每年都是熱點,可以說是“經久不衰”。尤其在電商平臺這種特殊的銷售渠道中,假貨現象更加嚴重。除了客觀因素之外,企業(yè)對這種現象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過,線下諸多的制假源頭及職能部門的監(jiān)管缺失才是假貨泛濫的重要因素。

此次質檢總局與電商簽約并推出查詢平臺的行為,相當于整合了電商、消費者共同打假。那么,放出這樣的“合體大招”能否有效解決問題?又會給各方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假貨背后存在暴利引誘,電商平臺需負一定責任

“雙十一”已過去一月有余,但京東和阿里的口水仗卻一直未曾停歇。從開始的脅迫商家一直互嗆至假貨問題。京東CEO劉強東說:“網上管理假貨很簡單,一個程序員花一天的時間就把它管好了”。此外,還暗指阿里在假貨問題上能夠獲得利益。

而阿里也不甘示弱,其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認為,尋找假貨的來源需要依靠消費者的反饋,再加以政府的助力,才能清除制假集團。

雖是打嘴仗,但是雙方的觀點其實都有一定的道理。

俗話說:有人就有江湖。同理,有市場就會有假貨。這一問題也困擾了我們許多年,我國有3.15消費者協會,每年的三月十五日也會舉辦晚會,可見對這一問題的重視程度。

但是,假貨問題卻是屢禁不止。尤其是網絡購物興起之后,假貨問題在電商平臺上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類似“只賣正品的網店售出260萬元假貨”的新聞已是屢見不鮮了。

去年10月,質檢總局采取從電商平臺買樣品和從物流倉庫集中抽樣的方式,針對網上銷售的服裝、兒童玩具、小家電等5大類14種商品進行產品質量專項抽查。在對天貓、京東、亞馬遜等359家電商企業(yè)的502批次產品進行檢驗后,發(fā)現商品合格率為73.9%。而在今年的抽查中,合格率還不到72%。

電商平臺交易額連年增長,但合格率卻在走下坡路,本月25日,質檢總局公布了2015年電商產品打假的5起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假冒產品大多是由廠家或消費者提供線索而得以曝光的。

電商平臺假貨頻出,電商管理者首先需負一定的責任。劉強東提到的電商從假貨中獲利的問題,并非空穴來風。例如2013年時,一批標有“BURBERRY”商標的假貨在通關時被扣住,調查發(fā)現這批假冒商品的涉案值高達400萬元。更出人意料的是,這批偽劣商品的收貨人竟是國內某知名電商平臺。

類似的案例不在少數,電商平臺基于自身利益將準入門檻放低的事情也屢次發(fā)生。其主要原因還是在于有暴利引誘。電商觀察人士魯振旺透露:“正品利潤大約是10%到20%,而假貨卻能達到80%,中間差了五六倍”。

雖說做生意應該以潤為重,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假貨也許在短期內能給電商平臺帶來巨大的利潤,但長此以往,必然會造成嚴重后果。各大電商平臺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也在采取措施進行打假。

比如阿里巴巴從2013年起在打假上的投入已超過10萬元,專門負責打假及消費者保障方面的員工超過了600人;京東在去年發(fā)布了關于打假的三套規(guī)則,對售假實行“零容忍”態(tài)度,做出了“出售假冒商品且情節(jié)嚴重,每次扣100分”等一系列嚴格規(guī)定。

雖然電商平臺需要對假貨屢禁不止的現象負一定的責任,但有關部門監(jiān)管的缺失才是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

造假“大本營”在線下,監(jiān)管不力是主因

據中國電商協會發(fā)布的《2014年網絡交易平臺打假報告》顯示,打假必須要從源頭做起,而打假最有效、最核心的手段,就是電子商務。

但是這絕不是說網絡打假的責任就應該全部由電商平臺來負,因為從法律上來講,網絡平臺本身并不具備執(zhí)法責任。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微博)認為,之所以說網上購物平臺能夠有效解決假冒偽劣的問題,是因為如果有更多的人在網上購物,那么環(huán)境就會愈發(fā)透明,假冒的東西就更加無處藏身。

姜奇平強調,目前中國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主要在線下,最好的辦法是一追到底,絕不能像割韭菜一樣,在網上割了一茬又一茬,卻任由網下的假貨源頭發(fā)展而不去觸動。

既然假貨的出現與商業(yè)模式無關,而假貨又來源于線下,那么有關部門就必須加大力度對線下制假源頭進行打擊。但是,我國在這一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

根據近期一份關于網絡售假問題原因的調查顯示,57%的民眾認為,網絡假貨泛濫的根本原因在于“職能部門不作為”。相關部門互相推諉責任,甚至要求消費者“自行舉證”的事例比比皆是。

不管不顧,聽之任之的做法不利于電商行業(yè)的發(fā)展,以新型消費為核心的新式經濟離不開電子商務的支撐。據工信部、發(fā)改委等權威部門預測,“十三五”期間,我國電商交易的規(guī)模將保持每年平均20%的增速。到“十三五”末期,我國電商平臺的交易總額或將達到30萬億元。

在這種情況下,制假售假、坑蒙拐騙的行為將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和電商平臺的信譽。所以有關部門應該負起責任,通過細化法規(guī)等手段嚴格把控電商平臺入口,并建立投訴、追責機制,使網絡打假機制盡快成熟。

電商的責任心加上職能部門的有效政策,是凈化電商平臺的主要手段,而質檢總局拉電商一塊打假并開放查詢平臺的行為可稱的上是整合了商家和消費者的“合體大招”,極有可能在打假方面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合體大招”多方受益,一箭三雕事半功倍

打假一般依靠消費者投訴舉報、電商平臺的行動和相關部門進行監(jiān)管,但這三種方法單獨實行,效果都不盡如人意。而質檢總局此次的“合體大招”,則有可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消費者來說,可以自行通過官方或電商渠道來查詢貨品的真假,有利于消費者規(guī)避買到假貨的風險,減少假貨的銷售率。同時,也有利于消費者舉報制假售假的商家,對凈化電商平臺環(huán)境起到積極作用。

對商家來說,有官方的幫助,可以更有效地清除平臺中的假貨,打擊假貨泛濫的問題。對產品質量增加了把控的關口,加大了打假力度。有利于提高電商平臺的信譽,推動電商購物模式的發(fā)展,改變人們的購物方式,從而使電商平臺更加透明,加快了打假的步伐。

對職能部門來說,整合電商企業(yè)與消費者能夠更好地幫助其履行職責。通過消費者的監(jiān)督,提高打假的效率。和電商平臺的合作,有利于其更深入地了解這種商業(yè)模式,從而制定出更加“接地氣”的政策,提高執(zhí)法效率,推動行業(yè)發(fā)展。

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質檢總局的“合體大招”讓民眾、企業(yè)、官方三者的力量相結合,既能夠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又能夠推動電商平臺的發(fā)展,更能提高自身的執(zhí)法效率,可謂“一箭三雕”。相信此舉可以給予假貨問題極重的一擊,同時也能讓打假之路走的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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